资产管理公司直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支部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员组织生活会是指党支部(党小组 )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
第三条 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文部为单位召开,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参加范围为党支部(党小组 )全体党员。党员组织生活会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言,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四条 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 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第二章党 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
第五条 党员组织生活会以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措施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重点检查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六条 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要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入查摆具体问题,要对照党章要求,检查坚持组织生活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党支部要对照基层党组织要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的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党员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重点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
第三章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程序
第七条 确定主题。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本单位实际,重点围绕解决党支部和党员在党性党风党纪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主题。上级党组织已明确主题的,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具体化。
第八条 组织学习。针对会议主题和存在的问题,党支部要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有关文件。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第九条 征求意见。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和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征求本单位党员于部群众对每名党
员的意见建议。
第十条 反馈意见。针对收集到的意见,由党支部书记 (党小组组长)分别向每个党员“原汁原味”地进行反馈。上级党组织掌握的、需要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说明或检查的问题,应在会前一并反馈。
第十一条 谈心谈话。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问、党支部班子成员与党小组组长之问、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与每个党员之问、党员与党员之间,都要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第十二条 撰写发言提纲,每名党员要围绕组织生活会主题,结合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岗位特点和履职情况,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总结自身思想、作风、工作和生活情况,深入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深挖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
第十三条 召开会议。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要先行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支部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清单,在此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通报支部委员会对照检查情况,并组织党员进行党性分析;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党小组 ) 可以直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 )
第十四条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直奔问题、直面矛盾,敢于揭短亮丑、动真碰硬,触及思想深处、触及问题实质,特别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上级点明的问题、谈心谈话中相互指出的问题,要逐一作出回应。相互批评要抹开面子、放下顾虑,直截了当指出问题和不足,要坚决反对和摒弃好人主义,切实纠正以工作问题代替政治思想作风问题的倾向,
第十五条 落实整改措施。党支部(党小组) 根据会前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和会中开展批评的情况,组织每名党员认领问题认领责任,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台账“销号”管理,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明确、时限明确。
第四章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要求
第十六条 认真做好党员组织生活会记录,明确专人负责,记录要真实、准确。会后要做好材料归档工作,主要包括会议方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党员发言提纲、会议发言原始记录、整改方案或整改措施和出席情况、党员组织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等材料。
第十七条 党员领导人员既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也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 党小组)的党员组织生活会要带头认真学习,带头交心谈心,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为其他党员干部做好表率。
第十八条 党员组织生活会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团结一批评一团结”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党员之问要激开思想,畅所欲言,开展同志式的思想斗争,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五章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领导和指导
第十九条 党支部要从方案制定、主题确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关键环节严格要求。要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作为评价党员组织生活会质量的主要标准,达不到要求的,要提出批评,责令改正:差的要责令重新召开,并对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 提出批评。
第二十条 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是开好党员组织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认真学习,带头自我检查和剖析,带头对其他同志提出批评意见,鼓励大家对自已提出批评意见,带动和引导与会人员畅所欲言,营造民主和谐的氛围。
第二十一条 落实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情况作为考核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党支部要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提高党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由中共西安科技大学资产管理公司直属党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