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公司直属党支部“三会一课” 制度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2-06-25    浏览次数:

资产管理公司直属党支部“三会一课” 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强化党员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教育,努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指导意见》《陕西省高等学校院系级党组织工作规程(试行)》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支部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三会一课”是指党支部要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一课”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制度,是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是新时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一项具体抓手,对于强化党员党性观念,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具有深远意义。

第四条  “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第二章 党支部党员大会

 第五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

 第六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主要任务
     (
) 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
     (
)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结合实际情况,讨论和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
) 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
) 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增补支部委员。
     (
) 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
) 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 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大问题。
    
第七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月至少召开 1 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换届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第八条 
会前,由党支部委员会商讨确定会议议题,并准备好会议资料,做好通知工作。会中,全体党员围绕议题开展讨论:与会党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形成决。会后,要及整理档,研究讨论的重大事形成文字料,于可以公开的事在一定范内公示

第三章 党支部委

 第九条  党支部委会由支部党大会选举产生,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领导理支部日常工作,并定期向上组织和支部党大会告工作,接受审查督。 

 第十条  党支部委会的主要任

 () 达学党的路线政策和上组织的决、指示精神。

 ()研究提出落组织部署任和支部党大会决定的具体措施;确定提交支部党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讨论研究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组织教育管理党和宣凝聚生的主体作用和党支部的斗堡作用的方法、步、措施。

 ()制定支部工作划,布置检查总结。

 ()讨论和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教育、管理、.工作;讨论接收预备预备员转正以及奖惩等。

 () 研究党支部自身建,召开支部委民主生活会,开展批和自我批

 ()研究本位群众体工作,适予以指导。

 ()研究其他需要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的重要事项。

 第十一条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党支部全体委员参加,一般每月召开 1 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会前,由支部书记根据上级精神结合单位情况确定议题,做好通知。会中,支部委员围绕议题展开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会后,落实好支部委员会决定,及时整理归档会议记录。

第四章 党小组会

 第十二条  党小组是党支部的一个组成部分,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第十三条 党小组会的主要任务

 ()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等知识。

 () 根据党支部的布置,讨论本小组的工作以及党员应该承担和完成的任务,研究贯彻执行决议的办法。

 ()讨论分析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状况,并向支部提出意见和建议。

 () 组织党员向党小组汇报思想、作风、廉政勤政、学习和工作等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研究分析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 按照党支部的安排部署,做好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  党小组会一般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小组全体党员参加,每月至少召开 1次。

 第十五条  党小组组长一般由党龄较长、党性强、群众威信高、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同志担任。党支部划分党小组应根据党支部党员的数量、分布、工作需要等方面的情况综合考虑,按照易于集中、便于管理、新老搭配、强弱结合的原则设置党小组。每个党小组至少有 3名党员,其中至少有1名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不得担任党小组长,支部委员会委员应以普通党员身份编入党小组。

 第十六条  会前,党小组组长根据上级指示确定会议议题并做好通知。会中,党员围绕议题展开讨论,充分发表意见。每次会议要围绕党支部近期的中心工作,结合小组实际,重点解决 1-2个问题。

第五章 党课

 第十七条  党课是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是党员提高理论和思想水平的重要途径。党课要根据形势和任务,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

 第十八条  党课的主要内容有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文化知识教育、党史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以及学习上级党组织印发的党员干部学习材料。

 第十九条  党课由支部委员会负责组织,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全体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第二十条  党课授课人一般由基层党组织书记或委员担任也可聘请有一定理论水平、党性强、觉悟高、有威信的党员担任党员领导人员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直属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 1 次党课;行政主要负责人每学期至少为本单位党员讲 1次党课。

第六章 组织领导

 第二十一条  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支部全面负责“三会一课”落实,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年度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要按照准确完整清晰的要求,如实记录“三会一课”的时间、地点、主题、参会情况和详细内容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备查,明确专人 (一般为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负责记录,做好党支部“三会一课”纪实管理工作。要利用互联网、党员微信群、党建 APP 及微信公众号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视频、音频、图片和电子文档等形式,对“三会一课”进行全过程管理。

 第二十二条  广大党员要自觉服从党支部安排,根据支部年度计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党员领导人员要带头参加“三会一课”,带头落实支部决议,带头遵守请销假制度和签到制度,为其他党员干部作出示范,并纳入年度考核工作党员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三会一课”的,视其错误性质给予批评教育,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作劝退、除名处理,或给予党纪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由中共西安科技大学资产管理公司直属党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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