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公司直属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2-07-05    浏览次数:

资产管理公司直属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推进新形势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支部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支部主题党日是指党组织和党员按照明确的组织生活主题在固定时间开展党的活动,是对“三会一课”制度的补充。一般每月至少 1次,时间不少于半天。

第三条  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对象为全体党员,也可根据活动主题吸收党员发展对象、群众代表和外来流动党员等群体参加。

第二章 主题党日的内容和程序

第四条  主题党日要把强化政治功能摆在首位,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四个服从”。要突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推进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切实解决自身建设中的问题,使主题党日成为组织政治学习的阵地、推进党内民主的平台、党员党性锻炼的熔炉、凝聚服务群众的纽带。

第五条  主题党日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民主议事、民主评议、志愿服务和激励帮扶相结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指示精神和学校党委安排部署,紧密联系实际开展专题报告会、廉政教育、红色教育基地现场教学、重温入党誓词、专题学习讨论、业务能力培训、技能比赛等活动,帮助党员加强党性锻炼。

()民主议事。讨论决定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对党组织公开承诺、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报告、党组织换届选举等重大事项决定进行研究,以及需经全体党员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项。

()组织生活。把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与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内定期谈心谈话等制度结合起来,支部党员大会、党课和组织生活会等可安排在主题党日进行。

()交纳党费。组织党员在主题党日集中交纳党费,着重培养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党员要自觉、按时、足额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开一次党费收缴管理情况。

()党务公开。按月通报党建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党建工作阶段目标完成情况和党建工作月计划安排情况; 公布基层党员关心的各类重点、热点、难点工作,广泛接受监督。

() 志愿服务。着眼强化党员宗旨意识,组织开展设岗定责、公开承诺、走访调研、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组织党员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和责任感。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制度,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解决实际困难。

()结对共建。直属党支部与学院()党支部之间结对共建,开展交流互助活动。

第六条  主题党日程序要规范。开展前,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主题党日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按顺序交流发言:开展后,要做好活动总结,及时整理好活动台账,并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第三章 主题党日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要加强对所属党支部主题党日的领导和指导,制定年度计划,建立专门台账,加强日常管理。

第八条  直党支部具体负责党员主题党日的组织实施,要设计好活动“菜单”,体现党的生活特点,应与上级规定的要求相结合,与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本单位特点和工作实际相结合要做到有主题、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总结,务求实效。在每年“七一”前后,党支部要组织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增强荣誉感和责任感。

第九条  广大党员要积极参加主题党日,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已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要通过品德锤炼活动,形成实践体会,提升党性修养。党员领导人员要带头开展政治学习,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带头推动主题活动,带头联系服务群众,以实际行动引领广大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要切实严肃组织生活纪律,如果因工作、生活、健康等原因无法准时参加的要提前请假;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要专人联系送学上门;对外出流动党员,可通过网上学习、邮寄资料等方式进行补课。党员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细则由中共西安科技大学资产管理公司直属党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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